零八年已過了十八日。早在一月四日,剛好離開了一份不知所謂的公司,是一間沒什麼制度,毫不值得自己再留戀下去。在那公司做了兩個月,早就有打算要離開,只是一直知道待在那裡可以得一些經驗,對於自己目標只是作出第一步嘗試。
其實還好的是,跟那裡的同事做了好朋友,至少可以有談有笑。開開心心又一日,不開心的事可以一起分享。
相識是緣,在那裡竟然比所想的,得到更多。
幾天後,便是新工作的開始。今年的目標就是為了往後打好基礎,不要再浮著思緒,要實實在在的幹活。
而且這份工作內容或環境都是自己喜歡的,當然會比較投入工作崗位。忙?總要忙。不忙的事,怎會有好的回報?
跟一位舊同事談過,為著一家人的糊口,我緦覺得寧願要一份可找到錢,要用長時間工作也不重要。因為個人努力總不是為著自己去幹,若果懂得為家人著想,我相信他不會選擇一份只能應付特別支出的工作便算。是,賺錢有很多路徑,但不是義財便不要,做人總要有原則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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