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被沙田法院傳詔,為一宗交通意外做證人。我這些有資格可以拿取良好市民獎的小市民,當然義不容辭地答應啦。(其實我是其中受害者,加上出席做證人是可以申請證人費用的...嘿嘿!)
時間是早上,還有三分鐘便到九時半,我這個"非常"守時的人,爆大冷的趕及在沙田法院第六法庭的門口出現。到了那裡後,我似是"贑框框"的找一些指示。哪個是庭警呢?來回找了兩遍都找不到頭緒,找個空椅坐下。
等呀等...終於一個女人走出來點名...我那個驚天地泣鬼神既大名被朗讀了。我即走上前,她告訴我們一個似是很有用的消息。原來她只是確應一下要到的人吧了,我們還是要繼續等下去,而等候的時間是不清楚的。我心想﹕"啊!原來如此!只來點算一下出席的人。但詔傳書上不是九時半要到的嗎?算吧,我們該是第一場的審訊,該會很快開庭吧。" 誰不知大家都變了囚犯似的,判官還沒有命令,誰人都敢離開法院大門。一等便到了中午十二時四十分,那女人當中的時間來來回回穿梭不同的法庭。而這一次出現告訴了一個很重要的消息﹕"你們可以去吃飯了!兩點半再來吧!" 那一刻我是很平淡,因為坐在椅上的我,正在手玩著手機內的遊戲。心想﹕都預了會是這樣了,出去吃個飯再等吧。
去了一間吃港式上海餐廳,叫了一碗香葱雞扒面(走套餐),加了一杯冰水。我的肚子當時在法院咕嚕咕嚕的叫著,但在這裡還是要等了二十五分鐘。滿肚氣了,催了侍應生兩次才很端上我點的菜。唉...難怪他們早就放了一杯很冰的冰水!大有玄機。
最不滿意就是那家店的服務態度,真的很不濟。
下午二時三十二分我再一次給面子他們,在無形囚室出現。今次很快,才打開出入的那道門,那女人正叫我的大名。我說我在這裡,她便告訴我們今次的聆訊將會押後。我擔心的事發生了,便向她發問"為何要押後呢?"她只回應﹕"因為法官鑑於處理案件太多..." 我再想﹕"都唔明你地點安排既!明知太多case就唔好迫埋晒一日搞啦。你地好有錢咩?叫人出庭作證要比證人費架。政府幾有錢都比你fing晒啦!吹脹!><"
等多一小時吧,宣佈了下一次審訊期。再過一會兒便去了會計部拿錢便走人了。整天都滿肚氣,天氣又熱,困在那裡一整日,又焗又熱又凍...頭痛了。
除非你是一個大人物,否則其實在很多人眼中只是傻瓜。起碼可以做一個命令別人的聰明人。
2 comments:
哈哈,好似幾好玩咁喎!不過算啦,你咪當見識吓囉,好似我哋呢D咁嘅良好市民,唔係咁容易就有機會去法庭架!下次你再去就醒D喇,拎D嘢去消磨吓時間嘛!
係喇~~~下次將會拎D薯片呀...PSP呀...幾本雜誌...吾...差D留左...我會帶埋將被同埋枕頭去...仲有咩漏呢?幫手諗下呀唔該!
=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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